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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;
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;
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 -
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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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一、案情簡介
王某等人集資詐騙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。涉案公司通過搭建虛假MT4炒匯平臺,謊稱可代為在平臺“開戶”,有專業(yè)人士對賬戶日常維護和開展真實的外匯保證金交易,保證到期能獲取高額回報,誘使社會公眾投資,后經審查發(fā)現(xiàn),搭建的炒匯平臺無法進行真實外匯交易業(yè)務,投資人資金也沒有匯入真實的國際外匯交易市場,絕大部分資金用于返本付息和個人高消費。
王某等人通過上述方式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19.2億余元,集資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個人高消費。案發(fā)時未兌付本金3.9億余元。最終,涉案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二、防范建議
對于此類案件,建議從以下三方面防范:首先,理性投資,提高風險防范意識。遇到炒匯交易宣傳時,保持冷靜審慎,不輕信、不盲從,防止遭受財產損失。對宣稱“零風險”“穩(wěn)賺不賠”的項目要保持投資警惕。其次,加強金融知識學習,謹慎選擇投資項目。了解合法投資渠道和非法集資的區(qū)別,通過正規(guī)渠道了解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和合法性。最后,發(fā)現(xiàn)被騙,積極維權。在投資過程中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資金無法按時兌付、宣傳與實際不符等異常情況,應當立即停止投入,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采取法律手段維護權益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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