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
                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(jīng)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 家庭金融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300萬元;
 家庭金融資產(chǎn)不低于500萬元;
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
- 
                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- 
                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杭工信·盛世3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第1輪發(fā)行于2021年06月25日成立。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


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合格投資者提示
合格投資者提示 
         首頁
首頁